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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建议》(政协2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1-10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bet38365-365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抓手,以生态泰安建设为平台,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勤政务实担当创新,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项指标任务得到较好落实。

一、工作情况

(一) 实施综合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削减。围绕“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的主攻方向,采取综合措施推动污染减排。一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耗比重。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了全市所有水泥企业立窑生产线及部分焦化、酿酒、纺织、造纸企业。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集中供热率。积极淘汰老旧机动车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大力推进燃油油品升级。二是强化管理减排。加强新上项目总量审核,确保增产减污。加大对已建成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有效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加快减排项目建设。近5年来,共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67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413个,列入国家、省减排责任书的项目全部建成。率先在全省开展了燃煤电厂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工作。钢铁企业脱硫工程、燃煤电厂脱硝和烟气旁路拆除工程、日产2000吨以上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全部完成。实施 “三改一禁”的工作模式,“三改”即改热、改气或改造,“一禁”即禁止燃用小型燃煤炉灶,工作开展以来,到2016年底,累计淘汰燃煤锅炉、小型炉灶共670余台,泰城禁燃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2万吨,每天中水回用3.7万吨。建成人工湿地7个,为改善流域水质提供了生态保障。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17处64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均达到国家要求。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0年削减11.6%、12.0%、17.5%、17.4%,到2015年底,我市四项指标分别削减了12.7%、12.0%、19.9%、26.7%,圆满完成了减排任务。2016年省环保厅下达四项指标分别比2015年下降2.2%、2.5%、5.4%、5.4%的减排目标,我市也已全面完成四项指标任务。

(二)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错时检查”,做好污染源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其中重点污染源季度抽查5%,一般污染源按执法人员的1:5;抓住夜间和节假日监管空当,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及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进行全覆盖错时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环境监管无缝隙衔接。通过实行“双随机”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解决了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并能及时发现处理环境违法问题,对存在侥幸心理偷排偷放的企业形成了震摄作用。去年共开展“错时检查”5次,检查企业16家次,随机抽查污染源304家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1家次企事业单位立案调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提报处罚110.7252万元。

(三)采取得力措施,保障生态安全。一是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夏秋两季秸秆综合利用于禁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关于对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环保局、农业局、农机局、泰安电视台等单位,分别在夏秋秸秆焚烧集中期,对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麦季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随机暗访督查,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查秸秆焚烧现象。2016年,国家气象卫星和环境卫星发现我市12个火点,较2015年36个火点同比减少24个。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对黄前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根据黄前水库水源地综合整治指挥要求,对黄前水库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取缔工作,目前已对水库上游区域34家石材厂下发关停通知书,要求业主抓紧时间处理厂内石材,于5月31日前关停,现已关停4家,其中1家彻底拆除。

(四)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开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每年至少组织2次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充分利用部门联动、集中处理的优势,针对现阶段存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达到专项行动的效果。去年共开展两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44家重点企业、19家危险废物企业、14个河流断面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个别企业超标排污,部分企业现场管理混乱、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河流断面污染物严重超标现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下达了检查情况通报并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认真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自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织对全市7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20家涉重企业、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个尾矿库企业及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企业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17处环境隐患督促进行了整改,确保了辖区环境安全。三是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bet38365-365、公安局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分别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2016年7月—9月连续两次联合开展了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历时6个多月,共对全市340家涉危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发现企业问题200多个,有100余家涉危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发现9起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案件3 起,其中6起移交公安部门。通过对涉危企业的集中排查整治,形成了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发生,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五)完善机制,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舆情执法联动工作程序》和《泰安市环境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2016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903件,其中来电及来信来访140件、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12345”承办单130件、泰山民生网179件,12369环保举报平台 110件,环保部转办信访件9件,省环保厅转办信访件335件(泰山区15件、岱岳区39件、新泰市118件、肥城市46件、宁阳县53件、东平县47件、高新区4件、市直10件),做到了受理一件,及时处理一件,处理率100%,结案率达到96%以上。针对今年以来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对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的基础上,排查出16件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保责任制,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环境信访积案。对全市环境信访情况实施月通报制度,将全市环境信访的重点案件、重复访、越级访情况通报全市环保系统,通过通报督促县市区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六)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以国家的产业调控政策和相关环保要求为准绳,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人群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环保禁止项目;严格落实环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卫生防护距离等环境管理要求。一是认真按照国家、省有关审批规定、审批原则,积极发挥环评管理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倒逼作用,坚持从严把关、从严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明令禁止建设区域内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落实、“两高一资”以及拆分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项目不予受理和批准。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了对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台账。市局及县(市、区)环保部门积极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重点项目的环境监理作为批准试生产的前提条件。同时加强了对工业园区的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各级园区进行不定期巡查。

二、下步打算

全市环保工作将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环保队伍职业化水平为动力,全面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环保业务指标落实,以崭新的面貌和扎实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2017年主要目标是: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SO2NO2指标在2015年基础上持续改善,PM10PM2.5指标分别控制在99ug/m359ug/m3以下。主要河湖水质持续改善,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超过66.7%。总量减排工作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编制全市“土十条”防治规划,启动土壤防治工作。

(一)全面抓好蓝天工程二期收官工作。2017年是蓝天工程二期的收官之年,我市将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联防联控,继续实施好十大行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环保部门重点抓好工业锅炉治理,督促有关企业完成低排放改造。深化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有效降低烟、粉尘排放。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环保宣传,培养市民环保习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全面抓好“水十条”工作方案落实。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以“断面优先达标”倒逼控制单元治污进展,促进治污项目建设。出台泰安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奖补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全力推动任务落实。以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河道污染底泥等为重点,全方位保护水环境质量。

(三)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继续严格总量审批工作,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抓好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落实。根据国家安排,按时完成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扎实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环境风险点开展细致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做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持续开展打击涉危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彻查到底,依法严惩。组织参加2017年度全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作,及早建成投运。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开展“土十条”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